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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安全质量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DDBG213505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5〕470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安全质量工作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6-04

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质监站神佳公司蒲白公司: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陕交函2015431号)的安排,省厅第四督查组于2015年5月26~29日对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安全质量问题

(一)高墩、大跨桥梁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主要表现在连续刚构桥上部结构施工防护栏高度不足、防护网不结实、有临空面,40米以下高墩施工未设人梯或人梯设置不规范,如延黄扩容、延延、神佳项目;梁板安装施工现场防坠落设施不完善对梁下通行车辆和行人未进行管制,如宝鸡过境、神佳项目。

    (二)隧道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通风、

照明不到位,安全警示标志不全,施工人员普遍未穿反光背心未戴安全帽,门禁系统流于形式等,如安平、延黄扩容项目。

(三)施工人员驻地、工棚、仓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施工单位临建房屋距山体过近,如坪汉项目;办公用房使用了易燃材料,如蒲项目。

(四)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各参建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全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风险评估工作不全面,对近两年来部省关于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落实工作不够重视,没有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方案,资料不完善。

(五)今年通车项目普遍存在路面施工交通管制不严,有社会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易引发交通事故。

(六)隧道施工质量控制不严。主要表现在掌子面附近钢拱架扭曲、初期支护出现裂缝等,如安平项目。

(七)连续刚构桥、高墩养生普遍不到位,普通墩柱顶置水箱养生也形同虚设,直接影响到桥梁混凝土强度形成及耐久性。

二、整改要求

(一)各项目法人单位及现场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督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严格按照督查组下发的整改通知书认真进行整改工作,并于15日内将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厅质监站

(二)各项目法人单位及现场管理机构要按照举一反三的思路,迅速开展施工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治工作进一步夯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彻底消除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目前我省将进入主汛期,各项目要认真检查施工各单位、人员的驻地是否安全,是否符合防洪防汛要求,驻地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迁移。

(四)各项目法人单位及现场管理机构要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

)厅质监站要针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并对项目法人、现场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项目,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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